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於民國114年7月22日施行,為國內首部揭弊保護專法,提供揭弊者安心吹哨的環境。若公務員無故洩漏揭弊者的身分者,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;非公務員無故洩漏揭弊者的身分者,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。 | 民政局 |
家中若有失能或失智者需要生活照顧,請撥長照專線1966,申請居家服務到宅協助您。 | 民政局 |
切勿虛報遷徙,遷徙登記應以當事人確實在國內居住且有遷徙事實為依據。 | 資訊科技局 |
省水習慣人人有,節水行動需要你 | 民政局 |
濕、搓、沖、捧、擦,常用肥皂勤洗手,遠離腸病毒,桃園市政府關心您! | 民政局 |
歡迎多加利用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戶籍登記 | 資訊科技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