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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日期:111-05-26

一、志工服務簡介

為響應政府推廣志願服務政策,本所成立「桃園區戶政事務所志工隊」,招募熱心公益人士加入戶政志工行列,透過專業培訓與實務指導,讓每位志工皆能熟悉戶政相關作業,提供親切、準確、有效率的服務,成為戶政服務及社會公益的重要人力資源。

二、志工招募方式

(一) 須年滿18歲,對公益服務有興趣,具責任感及服務熱忱者。

(二) 採不定期招募,遇有志工離職、特定專案需求時辦理,報名加入本所志工者須接受面談,如獲錄用通知者,應配合本所完成志工教育訓練及相關個人資料建置。

三、志工服務項目

(一)協助引導民眾動線、輔助老弱婦孺、行動不便民眾辦理案件。

(二)協助民眾使用服務設備(如:叫號機、快照機等)。

(三)協助簡易戶政問題諮詢、申請書表填寫說明。

(四)協助分發各項宣導資料或滿意度調查表。

(五)協助辦理各項戶政法令、政策推廣宣傳及活動。

(六)其他交辦事項。

四、志工服務地點

本所服務台、民眾等候區等。

五、志願服務相關法條

六、志願服務相關網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