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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政名詞解釋表格
戶政業務名詞
名詞解釋
戶之區分
一、共同生活戶:在同一家或同一處所共同生活之普通住戶。
二、共同事業戶:在同一處所同一主管人之下經營共同事業之工廠、商店、寺廟、機關、學校或其他公私場所。
三、單獨生活戶:單獨居住一處所而獨立生活者。
戶口名簿
戶口名簿應登載同一戶長戶內之現戶戶籍資料,用以證明該戶內之各成員,並以戶長列為首欄。
戶號
由文字碼及數字碼組成,共計八碼,一戶配賦一號。
稱謂
戶長對戶內各人關係之稱呼,同戶內之親屬,原則上按8親等填記,無從填記實際身分者,填家屬,非親屬者則填寄居。
出生別
婚生子女以父系為準,非婚生子女以母系為準。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,其身分與婚生子女同,應依婚生子女之出生先後次序,定其出生別。
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
首碼以英文字母代表直轄市、縣(市)別,第二碼至第十碼為數字碼,第二碼為性別碼,第十碼為檢查碼。
戶籍資料
現戶戶籍資料、除戶戶籍資料、日據時期戶口調查簿資料、戶籍登記申請書、戶籍檔案原始資料、簿冊及電腦儲存媒體資料。
現戶戶籍謄本
指同一戶長戶內現住人口、曾居住該址之遷出國外、死亡、受死亡宣告及廢止戶籍之非現住人口戶籍謄本。
除戶戶籍謄本
指戶長變更前或其他原因換寫戶籍資料之戶籍謄本。
日據時期戶口調查簿謄本
日據時期設有戶籍者,其戶口調查簿頁之戶籍謄本。
電腦化前戶籍謄本
戶政電腦化前之手抄簿冊,戶政資訊系統電腦化自86年10月1日起全國連線作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