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[宣導]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「狂犬病防疫宣導」

  • 發布單位:第五課
  • 發布日期:115-01-22
  • 截止日期:115-02-27

狂犬病防疫宣導 請民眾配合相關防疫措施

每年10月至翌年3月為鼬獾活動頻繁季節,中低海拔山麓丘陵地區亦為鼬獾等野生動物常出沒之區域,為降低狂犬病傳播風險,請民眾提高警覺並配合相關防疫措施。


請民眾務必遵守下列防疫原則:

一、不棄養家中寵物,避免衍生流浪動物及防疫風險。

二、不接觸、不捕捉及不飼養野生動物。

三、定期攜帶犬、貓及人工飼養之食肉目動物施打狂犬病疫苗。

相關防疫須知,請參考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狂犬病專區


狂犬病疫苗巡迴注射資訊

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定期更新狂犬病專區最新消息,公布全國狂犬病巡迴注射行程及預定辦理活動,供民眾攜帶寵物施打狂犬病疫苗地點之參考。


發現動物異常行為之通報與處置

如發現動物出現行為異常、突然狂躁或有咬人行為,請立即遠離該動物,並儘速通報當地動物防疫機關,以利防疫人員處理。相關聯絡資訊請參考狂犬病專區通報專線

另如不慎遭疑似罹病動物抓咬,應立即以肥皂及大量清水沖洗傷口至少15分鐘,再以優碘或70%酒精消毒後,儘速就醫,以維護自身安全。